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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水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10 来源:县水务局 点击量:1563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主管全县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城乡供排水和防汛抗旱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务工作政策和法制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务行业可持续发展中长期规划、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县管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工作,组织征收有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组织指导全县水土流失状况监测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负责水土流失危害预测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管理;负责全县渠道配套和整治、病险水库整治等农田水利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基层抗旱服务体系建设、干旱灾害防御及农村节约用水工作,开展抗旱服务;指导全县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供水企业的资质管理,制定全县供水行业的服务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供水价格测算的组织管理;组织制定全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抗旱预案、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并督促、指导实施;掌握防汛抗旱的情况和信息,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发布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公告、决定和命令,并监督实施;负责防汛抗旱物资、器材、经费计划的编制、调配与管理,并监督使用;抓好抗旱服务组织建设;负责本县级防汛机动抢险队的组织和建设,全面夯实水利发展基础。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结合全县水务脱贫攻坚工作需要,我们统筹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年累计整合各类水利扶贫资金1.63亿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018.15万元(以工代赈办易地搬迁公共部分资金3404.85万元用于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产水配套建设资金2613.3万元)。全年新建各类农村供水工程610处(其中集中供水工程399处,分散供水工程211处),铺设管道1960.22公里,整治山坪塘25口,新建整治渠道86.8公里,新建蓄水池311口,全面完成了47个贫困村、50个非贫困村6.7675万人(其中贫困人口9482人)的饮水安全和产水配套建设任务,为确保水利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下发了《关于加强2017年水务工作指导的通知》,印发了《旺苍县水务脱贫项目管理办法》,组建了9个水务脱贫指导督导组,采取定期督导、专项检查、随机暗访,实行“五包制”即:包进度、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考核等方式,切实加大对水务脱贫项目建设的督促力度和建设过程管控,确保建成优质工程,发挥实效。完善水利脱贫资金、材料设备管理使用流程,行成了常态化水利脱贫资金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了水利脱贫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二、部门概况

旺苍县水务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486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14.98万元,占8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5万元,占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255.38万元,占15%。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060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84万元,占8%;项目支出9805.02万元,占9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609.98万元,与2016年收入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41.36万元,增长115%。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345.49万元,与2016年支出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545.27万元,减少1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40.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54.26万元,下降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40.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44万元,占1%;医疗卫生支出50.06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61.23万元,占1%;农林水支出8027.75万元,占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5.3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6.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31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1.2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89.23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支出决算为70.6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支出决算为896.04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支出决算为2648.6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54.32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支出决算为227.16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支出决算为384.6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513.3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5.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0.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4.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13万元,完成预算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1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5.1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车辆改革,公务用车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安排调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1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6批次,19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1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上级部门来我县检查指导水利项目建设工作206批次,1910人次,支出19.13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47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0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个,涉及财政资金543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9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监管方面还不够全面、前瞻性不强。 2017年我局在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上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除政策性因素以外,未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存在部分临时、紧急或突发的工作任务导致年中追加预算。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遵循预算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年中追加预算规模。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严格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三是进一步管控好“三公”经费, 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流程,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1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党组会议(5分)

5

业务工作(5分)

4

项目监管(5分)

4

履职能力(5分)

5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4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2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2017年水利发展资金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县财政十分困难,保吃饭、保运转任务十分艰巨;二是项目审批、招投标程序复杂、时间长,导致当年项目很难在当年完成;三是缺乏后续管护资金,效益不能确保最大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工程实施方报送资料重视度不够,完整性不理想,审计周期较长,需要加快审计结算力度;二是整合扶贫与行业工程建设要求有冲撞,需要进一步落实切实可行的工程建设实施及管理办法。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2017年水利发展资金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4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3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4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5

社会效益(可选项)

5

生态效益(可选项)

4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5

公平效率(可选项)

5

使用效率(可选项)

5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86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指置换债券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前期工作/水土保持/防汛/农田水利/农村人畜饮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防汛业务支出、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实施、节水灌溉等水利实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反映除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扶贫事业机构以外的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房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 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 2017年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 2017年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 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