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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10 来源:县卫生局 点击量:1733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基本职能:承担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消毒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以及医疗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采供血机构和卫生专业人员及执业行为的监督职能。

2、主要职责:(1)负责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制订并组织实施;(2)卫生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及证书发放;(3)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4)对属于卫生部门监管职责内的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5)负责卫生有关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6)负责对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咨询;(7)负责对卫生监督员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工作;(8)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9)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实现卫生监督全覆盖。

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医疗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学校卫生工作监督,监督覆盖率均达到100%。

2、严格依法办案,防止错案及败诉情况发生

全年共办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55件,罚没金额14.88万元。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全部依法进行了查处。办案过程中做到了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未出现诉讼及复议案件,无错案及败诉的情况发生。重大行政处罚按照规定向政府法制部门及上级卫生计生部门备案。

3、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强化卫生监督便民服务。

开展行政许可审查142户次,核发许可证142个。在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中,及时受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在依法依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同时强化服务职能,加强现场指导,按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

4、开展专项卫生监督工作,解决的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医疗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学校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5、开展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有力防止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以保障重大节日、重要社会活动卫生安全为目标,共进行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高中考保障、中秋、国庆等专项卫生监督。

二、部门概况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总编制19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9名。在职人员总数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3人,工勤人员6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旺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本年收入合计20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32万元,占100%(上年结转收入9.22万元,占4.6%;财政拨款收入191.1万元,占95.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旺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本年支出合计20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86万元,占89.79%;项目支出20.46万元,占10.2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0.32万元,与2016年收入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56万元,增长10.2%。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0.3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9.33万元,增长10.6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33万元,增长10.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5万元,占1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57.73万元,占78.7%;住房保障支出12.44万元,占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0.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140.18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32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6.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3.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增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相同。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对我县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督查、专项检查以及接待其他监督大队来我单位交流学习接待费共计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9万元,下降5%。下降原因是严格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旺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7万元,比2016年增加13.26万元,增长43.5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旺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旺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涉及财政资金20.4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不足,二是人才培养成果不显著。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鼓励创新,将创新纳入个人考核;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重点培养想干事、能干事的人员。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强化卫生监督管理实现全覆盖(5分)

5

依法办案无错案及败诉情况(5分)

5

依法实施行政许可(5分)

5

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5分)

5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3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 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 2017年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 2017年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2017年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