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中共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县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的法规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等。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严格落实“述责述廉”制度, 分片分系统深入全县76个部门、38个乡镇(街道)开展述责述廉及质询评议活动,并将这一活动全面延伸到基层。
制定出台了“五个严禁、五个一律、五个坚决”保障脱贫攻坚的制度规定, 组织召开纪律宣讲会48场次,政策宣讲会63场次,制作宣传标语92幅,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为党员干部划出了禁区。组建6个督查组,开展两轮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全县49个贫困村实施的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走访贫困户近400户,查看项目现场37个,发现并纠正问题200余个,通报典型问题40个。
探索建立了监督与权力运行“三同”监督机制,积极推行村廉勤监督机制,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机制,在林业、农业、教育、卫生4个系统开展系统治理。
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先行先试,闯出“统派统管”的综合派驻新模式。撤销35个部门派驻纪检组,成立7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实行归口派驻,实现对51个县级部门综合监督。
十万张“廉心卡”贴进农家受民诉。通过“廉心卡”受理电话举报550余人次,政策咨询2280余人次。开展“走进群众听民生,问题解决在基层”活动,走访群众13万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210余条,化解矛盾纠纷460余件。开展“信访积案大化解”活动,梳理排查出100件久信未停、久访未息、久处未决的疑难信访,定人定时定责,进行挂图销号。截至目前,已有效化解95件,化解率95%。
全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138件138人,同比上升17%。
把巡察工作列入县委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出台了《旺苍县党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的通知》, 为进一步建章立制,促进各项工作有规可循。县委制定出台了《旺苍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把意识形态领域纳入巡察范围。
截至2017年底,共完成三轮常规巡察,发现违反政治纪律问题72 个,组织纪律问题52 个,廉洁纪律问题75个,其他问题86个。今年以来,我县已完成了对县民政局、县安监局等8个县级部门,五权镇、木门镇等4个乡镇的常规巡察。前三轮巡察,共计开展谈心谈话661 人(次),受理来信来访来电99件(次),发现问题线索97 件(次)。截至目前,共计立案18件,其中科级干部6人,移送司法1人,函询13件次,追缴违纪款10万余元。于2017年11月24日,县委启动了第四轮巡察,将对县卫计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国华镇、尚武镇等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二、部门概况
2017年末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总编制44名,其中行政编制39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4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4名)。2017年末在职人员总数40人,其中公务员35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4人)。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下属行政单位1个:中共旺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1个:旺苍县廉政教育培训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年末本年收入合计7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8.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年末本年支出合计74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22万元,占69.46%;项目支出227.4万元,占30.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48.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01万元, 增长7.94 %。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44.6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31万元,增长 4.39%。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4.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35.91万元,增长46.37%。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4.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9.15万元,占79.12%;教育支出1.88万元,占0.25%;科学技术支出24.2万元,占3.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1万元,占9.59%;医疗卫生支出25.4万元,占3.41%;住房保障支出32.58万元,占4.38%。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05.3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13.43万元,完成预算74.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39.6万元的部门纪检津贴需待年末考核合格后再行发放。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 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预算100%。
5.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6.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 支出决算为24.2万元,完成预算86.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3.8万元的“三同”监督管理平台系统服务满一年后再行支付服务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3.92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7.49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32.5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7.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5.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01.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0.34万元,完成预算93.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公务用车车辆减少1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69万元,占64.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65万元,占35.06%。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6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6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大要案查办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64万元,下降10.02%。主要原因是车改,公务用车车辆减少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6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70批次,28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7.6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上级纪委机关领导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330批次,2430人次,支出约15万元,其他兄弟市县政协来旺考察工作40批次,430人次,支出约2.65万元。
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45万元,增长8.95 %。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个下属行政单位中共旺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27万元,比2016年增加21.69万元,增长27.2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纪委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13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质量欠佳,对来年工作任务考虑不充分,二是内部控制制度尚不成熟,资产管理程序不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进一步规范财务资产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执行。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4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1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党风政风监督(5分) |
5 |
防腐败宣传(5分) |
5 |
||
信访调查(5分) |
5 |
||
案件查办(5分) |
5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重点对案件查办工作经费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0分,存在的问题:案件查办工作经费预算不足,一直维持多年以前的标准,已远远不能保障案件查办各项工作的需要。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工作任务,增加案件查办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我委更好的履行职责。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4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3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4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20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10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10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8 |
||
总分 |
95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反映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9.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0. 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 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 2017年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 2017年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