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府办函〔2018〕63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17〕131号)精神,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按照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切实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加快建设“一极两地四区”和“绿谷红城、幸福旺苍”,实现同步全面小康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市场导向,权责明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出资关系,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确立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
——统筹安排,重点突出。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依法行使国有股东权利,优化国资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激发企业改革发展的动力和创新转型活力。
-——分类监管,放管结合。实行分类监管和考核,提升国有资本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权责明确、监管高效、规范透明的要求,依法放权,科学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坚持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突出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系统性、协调性,有序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充分调动企业家和职工的积极性。
二、积极推进我县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
(三)明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责定位。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改革和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县人民政府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发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专业化监管优势,遵循公司法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原则,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推进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全覆盖。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实施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现不承担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党政机关将所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由县兴旺国投公司统一经营。政企脱钩后的企业、事业单位转制形成的企业,以及新组建的国有企业纳入国资监管机构统一监管体系。
(四)突出国有资产监管重点。
1.加强资本监管。以管资本为主,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更好服务于全县战略目标,实现保值增值。改进对监管企业主业界定和投资并购的管理方式,遵循市场机制,规范调整存量,科学配置增量,加快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加强对国有资本运营质量及监管企业财务状况的监测,强化国有产权流转环节监管。按照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属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监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旺府办函〔2017〕336号),对县属国有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切实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管理权限,规范和完善县属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改进考核体系和办法,综合考核资本运营质量、效率和收益,引入经济增加值作为效益考核指标之一,并将创新转型、重大改革任务、财务短板指标、履行社会责任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2.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结果与职务任免、薪酬待遇有机结合的机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分配。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接轨、与企业功能分类和行业特性相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效率相挂钩的工资总额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3.推动监管企业不断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探索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落实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属国有企业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旺委办〔2017〕64号)要求,以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加强对董事的考核评价和管理,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制度,探索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体系和违法违规经营责任追究体系、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体系、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探索建立纠错、容错机制。
(五)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进一步调整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管职能,围绕增强监管企业活力和提高效率,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探索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快职能转变,通过章程管理、契约管理、清单管理和协同管理等,重点加强对企业发展目标、考核分配和风险控制等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管控,做到科学管理、依法放权,不缺位、不越位。
(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形式。
1.规范监管方式。大力推进依法监管,开展国有企业行为规范制度建设,加强对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的监督,规范操作流程,强化专业核查。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原则,更多运用法治化、市场化的监管方式,切实减少出资人审批核准事项。将国资监管具体要求体现在公司章程中,通过“一企一策”制定公司章程、规范董事会运作、严格选派和管理股东代表和董事、监事,将国有出资人意志有效体现在公司治理结构中。
2.提高监管效率。针对企业不同功能定位,分别从战略规划制定、资本运作模式、人员选用机制、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目标责任、监管重点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标准、方法和要求,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分类监管。调整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内部组织设置和职能配置,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优化监管流程。
3.强化信息公开。探索建立出资人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推进监管工作协同,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将企业集体特别是企业领导人权力运行信息化、公开化、规范化、透明化。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标准统一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以及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和管理架构、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利用市场和社会力量促进监管,建设阳光国企。
三、探索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
(七)探索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为主要目标,通过划拨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资组建与重组、改组具备一定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相结合的方式,探索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探索有效的管理运营模式,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
(八)明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关系。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明确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依法落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职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九)界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关系。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所出资企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以财务性持股为主,建立财务管控模式,重点关注国有资本流动和增值状况;或以对战略性核心业务控股为主,建立以战略目标和财务效益为主的管控模式,重点关注所出资企业执行公司战略和资本回报状况。
(十)适时探索开展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试点工作。
四、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
(十一)完善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机制。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要求,以扩大优质供给和有效供给为主攻方向,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根据政府宏观政策和有关管理要求,完善国有资本进退机制,制定国有资本投资负面清单,做好“进、退、并、转”文章,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集中投向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深入对接国家、省市“十三五”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把握秦巴山区脱贫攻坚与区域发展、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重大政策机遇,紧紧围绕“一极两地四区”目标,通过对国有存量资本的重组、增量资本的引导、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等方式,从企业布局、资本布局以及经济布局三个层次推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
(十二)探索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重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探索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转型升级,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提升效率。争取更多政策契合性强、产业互补性高、外向溢出性广的央企、省企、市企和知名企业进入我县。鼓励全县国有企业围绕发展战略,以获取关键技术、核心资源、知名品牌、市场渠道等为重点,积极开展跨省、市、县的并购重组,扩大全县国有资本规模。鼓励在旺央企、省企、市企和县属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并购、股权置换、相互参股、联合新设等方式进行整合重组。鼓励以创投基金、风投基金等形式,提前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的初创企业和成长期企业,推动全县国有资本优化配置,实现各级国有资本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十三)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财政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等部门建立覆盖全县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力争到2020年达到30%。合理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将支出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及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方面。
五、落实各项配套改革
(十四)落实法规政策。梳理和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涉及的工商登记、财税管理、土地变更、经营许可、资质评审等方面政策规定,优化改革环境。探索建立对公共服务类企业政策性亏损和非公共服务类企业承担的公共业务性亏损的合理补偿机制。
(十五)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针对“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管理),按照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实施方案>和<旺苍县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旺府办函〔2017〕291号)要求,加快推进相关工作。针对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等问题,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制定统筹规范、分类施策的措施。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的改革,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