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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检查督导白水兴旺煤业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8-09-05 来源:县煤管局 点击量:451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9月4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督导组对白水兴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并对煤矿提升运输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和指导。省、市、县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

督导组详细查阅了煤矿提升运输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充分肯定了监管监察部门在检查方案的制定、现场检查路线的安排、执法检查程序的合理性以及行政处罚的裁量等方面的做法。督导组强调,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执行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充分保障煤矿各系统、关键环节、重点区域的安全,确保煤矿企业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督导组希望地方监管监察部门在制定检查方案时,除了充分考虑方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外,还要充分论证检查方案的目的和意义,特别是在自我保护方面,一定要经得起考究,经得起监察部门的监督。

督导组要求,地方监管监察部门之间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交流,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执法检查水平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查处力度,依法依规严格执法。通过执法,倒逼煤矿企业在责任主体、煤矿各系统的隐患整治以及各岗位责任制等各个环节真正落实到位,同时,煤矿企业也要认识到在新时代新要求下,监管监察部门严格的执法检查不是最终目的,而是一种手段和方法,通过这种手段和方法促进煤矿企业形成安全生产管理运行的内生机制,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稳定发展。(县煤管局  李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