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督促检查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全县政法队伍建设规划方案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纪委、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负责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大案要案;检查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指导、监督政法部门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加强执法监督,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法律职责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讨论、研究和协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有力指导下,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大政法”工作理念,着力推进全县政法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见效。
一、夯实社会治理基础,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全县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和谐
(一)打赢四场攻坚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深入推进稳定风险评估,打赢源头防范攻坚战。三是强力开展疑难案件攻坚破难,打赢群众满意度攻坚战。
(二)夯实七项重点,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一是全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1644”运行模式,即 “一个综治中心”揽总、实现“六大职能”整合、建设“四大平台”支撑、通过 “四大途径”共享。二是持续推动“雪亮”工程建设。三是创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四是巩固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质效。五是进一步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六是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七是不断提升平安建设水平。
二、构筑公平正义机制,研究公平正义课题,展示公平正义成果,全县政法工作改革生机蓬勃,创新成效显著。
(三)实现六项突破,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开花结果。 一是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有了新突破。二是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建设有了新突破。三是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规范化有了新突破。四是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常态化有了新突破。
(四)抓住三个关键,提升政法宣传水平。
(五)扭住两个着力点,实现创新项目并蒂花开。一是创新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二是探索创建“郭兴利工作室”。
三、统筹法治扶贫力量,着力贫困法律援助,驻村决战脱贫攻坚,全县法治扶贫理念入事入心,贫困群众坚实迈步全面小康
(六)统筹四个方面,法治扶贫护航全县脱贫奔康。一是宣传为先,着力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二是调解为基,着力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三是援助为要,着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四是民主为本,着力提升群众自治水平。
(七)干好七件实事,决战决胜机关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一是帮扶任务落实。二是智力帮扶求实。三是设施建设夯实。四是产业发展扎实。五是民居改造真实。六是困难帮扶适时。七是氛围营造朴实。该村脱贫攻坚工作已全部达标,48户贫困户通过全县检查验收已全部脱贫,星红村在市级检查验收后,顺利退出贫困村。在政法委的长期帮扶下,目前,星红村生态良好、交通畅达、产业初成、群众欢喜、知足感恩、状态良好、社会和谐。
四、适应新时代新使命新任务的要求,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加强政法队伍自身建设,全县政法工作屈指成拳,政法队伍信念如钢
(八)完善三项制度,强化政治领导。一是完善政法委员会议制度。二是完善部门汇报工作制度。三是完善参与队伍建设制度。
(九)抓好四项教育,锻造钢班子铁队伍。一是理想信念教育。二是党章党规教育。三是英雄模范教育。四是规范管理教育。
二、部门概况
县委政法委系财务一级预算机构,无下级预算部门,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并连续上报财政财务决算单户报表,无机构增减变动。下属二级单位二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说明
2017年政法委本年收入合计369.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9.7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政法委本年支出合计35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92万元,占71.71%;项目支出99.38万元,占28.2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900.74万元。与2016年相比,2016财政拨款收入381万元,增加69.37万元,增长18%;支出总计381万元增加69.37万元,增长1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7.35万元增加23.94万元,增长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5万元,占73%;公共安全支出26.36万元,占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7万元,占8.8%;医疗卫生支出11.91万元,占3.39%;住房保障支出16.19万元,占4.6%;农林水支出0.36万元,占0.1%;交通运输支出9万元,占2.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决算为192.85万元,完成预算100%;(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数为60.66万元,完成预算100%;(项)其它共产党事务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于预算数持平。
2.公共安全(类)国家安全(款)安全业务(项)支出决算为5.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法律援助(项)支出决算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26.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其原因为司法救助资金下预算时间较晚,剩余资金于下年度继续实施。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30.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价位(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交通运输(类)铁路运输(款)铁路安全(项)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16.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4.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7.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9.92万元,其原因为公车改革,车辆回收。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9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来我县检查督导工作、兄弟市县学习交流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9万元,比2016年增加2.38万元,增长9.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法委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1分,(一)评价结论。2017年,在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开支,严以律己,真实准确的反映了一年来的财务收支情况,无违纪违规现象。
(二)存在问题。单位合署办公的部门较多,县铁护办有机构没编制无经费,机构多,人员少,工作开展难。
(三)改进建议。在以后的部门支出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财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继续贯彻财政收支改革精神,认真探索财务管理的新思路,本着一切从节约出发的原则,合理开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时真实准确核算阶段业务,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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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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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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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8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未对下属单位进行自评。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
可行性 |
5 |
|
||
(10) |
明确性 |
5 |
|
|
合理性 |
5 |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
||
完成时效 |
5 |
|
||
完成成本 |
5 |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
总分 |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运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其它项目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法学会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国家安全(款)安全业务(项)指国安、调解、信访专项支出。法律援助(项)指司法求助专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职工养老保险上缴费用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3.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第一书记生活补助。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价位(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交通运输(类)铁路运输(款)铁路安全(项)指铁路护路专项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上缴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 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 2017年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 2017年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