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县长热线电话,并处理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建议。2、承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交办的群众工作和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对有关群众工作和信访指示的落实情况;向乡镇(街道)、县级部门交办群众工作和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群众工作和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负责协调群众工作和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工作。3、协调处理跨乡镇(街道)和部门的重要群众工作和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上访和突出性群体性事件。4、检查、指导、协调全县群众和信访工作,负责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研究、起草全县群众和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群众和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群众和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报重大群众和信访问题及事件。5、保证信访渠道畅通,负责协调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和包案处理信访案件,负责联系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定期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工作。6、协调处置赴京、到省、到市非正常上访工作。7、负责处理全县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综合协调和日常性工作。8、负责群众接待及日常管理工作。9、承办市委群众工作局(市政府信访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县委群工局接待受理走访群众803批次2354人次;集体访75批次1402人次;到市走访群众66批次237人次;进京非访2人次;进京越级访8人次,其中集体访1批次5人次;网上信访310件次;信访群众满意率96.72%。
全县信访工作呈现出“三降三升”态势,“三降”即走访量下降、集访量下降、非访量下降,“三升”即网上信访量上升、越级访量上升、信访群众满意率上升。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及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实现“三零”目标,杜绝了信访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恶性事件的发生。确保了县委县政府116次重要接待、重要活动平安顺利进行,进一步彰显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二、部门概况
县委群工局系财务一级预算机构,无下级预算部门,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并连续上报财政财务决算单户报表。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县委群工局本年收入合计154.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1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 本年支出合计15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7万元,占80%;项目支出31.48万元,占2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5.45万元,与2016年收入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53万元,下降0.99%。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5.45万元。与2016年支出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53万元,下降0.9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53万元,下降0.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87万元,占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2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8万元,占4%;农林水支出2.4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8.99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3.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决算支出为15.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决算支出为6.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项):决算支出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决算支出为8.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0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0.0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0.09万元、津贴补贴25.85万元、奖金2.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06万元、绩效工资9.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01万元,其中奖励金0.03万元、住房公积金8.99万元。
公用经费14.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4万元、电费0.75万元、差旅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工会经费0.56万元、福利费0.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23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群工局督查督办9批次,共计支出0.61万元,协调处理疑难信访事项15批次,共计支出0.45万元,县“两会”维稳共计支出0.32万元,第九届红色旅游文化节维稳0.13万元,市对县脱贫攻坚验收及第三方评估期间维稳共计支出0.32万元,市群工局来旺参观学习集中安置、易地扶贫搬迁、红军城、木门寺等共计支出0.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基本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委群工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9万元,比2016年增加4.53万元,增长4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委群工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委群工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资产管理没有信息化,二是中期评估不到位,三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四是绩效评价结果没有得到充分应用,五是制度、方法、机制等的创新工作不够,六是对人才的培养不够,七是管理对象满意度和社会公众满意度没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资产管理方面配备专门的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建立资产管理信息化;二是加强中期评估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四是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五是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六是加强对人才的培养;七是将继续严格执行财务财经管理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继续贯彻财政收支改革精神,合理开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率,提高管理对象和社会公众满意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不适用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不适用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0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不适用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不适用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0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接待来信来访事项(3分) |
3 |
||
按时限要求办结网上信访案件(3分) |
3 |
||
督查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制度(2分) |
2 |
||
组织开展突出涉访事项排查(3分) |
2 |
||
协调处理进京非访、越级访、集体访案件(3分) |
2 |
||
协调跟踪重点涉稳隐患问题,推动信访集案化解工作(2分) |
2 |
||
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属地管理”、“一岗双责”工作责任(2分) |
2 |
||
脱贫攻坚(2分) |
1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2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信访维稳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8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完成质量有待提升,二是项目完成成本有待控制,三是项目产生的效益有待提高,四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执行财务财经管理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合理开支,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二是抓“三率”提升,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具体措施:(1)健全规章制度,纳入目标考核。(2)开展培训提能,提升办信质量。(3)逗硬督查督办,完善业务规范。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4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4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20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10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6 |
||
总分 |
84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为完成信访事项所发生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党组活动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的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支出。
9.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对贫困村第一书记的生活补助。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 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 2017年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 2017年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