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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两乡出台“交通违章式”绩效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06 来源:大两乡 点击量:261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认真落实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凝聚机关干部脱贫攻坚合力,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近日,大两乡出台新的“交通违章式”年度绩效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12分,机关干部凡是“违章”一次,均实行到扣分制,和“交通违章”一样,扣完为止。扣分内容包括脱贫攻坚6分,本职工作1分,分管工作2分,中心工作1分,作风记录建设2分。考核小组分别为书记、乡长、人大主席、纪委书记、班子成员、党政办、组织办、脱贫办、督导组人员组成,实行责任明细清单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凡是被县委、县政府催办、被上级通报、阶段性工作排名全县后三位,违反《机关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实行倒扣分。年终扣分满3分者,全乡通报,扣分满4分者,主要领导进行警示提醒,扣分满6分者,进行诫勉谈话,12分全部扣完者,对“违章”人员停薪停职。考核实得分与年终目标绩效奖金挂钩。同时,本职工作、分管工作分别受到省、市、县、乡表彰的,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大两乡  刘远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