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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8-07-02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量:1160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王莉灵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做好交通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第5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做好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县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一是高标准做好项目前期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审批等环保要件,确保所有交通建设项目均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以最大限度保护、最小程度影响、最强力恢复的要求,扎实抓好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以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对全县交通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不落实相关要求的单位进行了严肃追责。三是积极做好交通项目建设环保工作,要求全县各级干部更新理念,进一步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时,继续加大资金争取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交通建设等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感谢你们对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