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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8-07-02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量:1252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赵勇、王大中、谭刚、梁伟、石建平、何显常、陈海蓉、李明全、蒋开平、王明海、盛玉、彭艳春、曾开普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第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政府采取多种措施,着力加快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一是责成交通运输部门和乡镇(街道)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主动沟通协调,及时完善全县通村公路危险路段的交通安保设施、安全标识。二是根据省、市交通运输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每年实施乡、村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约50公里,由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逐步实施。三是全力保障各乡镇(街道)每年安全标识设置经费3-5万元,并由公安交警、安全监管、路政等相关部门现场核实后拨付;同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不断加大乡、村道路安保设施建设投入力度。

感谢你们对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