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乡镇动态 > 普济镇探索“飞地联营”模式大力发展集体经济
普济镇探索“飞地联营”模式大力发展集体经济
发布时间:2018-07-23 来源:普济镇 点击量:265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针对贫困村项目资金支持力度较大,但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产业基础落后;非贫困村土地肥沃、基础设施完善,但缺乏产业发展资金现状,普济镇积极探索贫困村与非贫困村“飞地联营”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有效解决了非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瓶颈问题,实现了贫困村与非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双赢。

(1)优势互补联姻。镇党委政府统筹协调,通过村民“一事一议”讨论,将尚有产业发展结余资金的贫困村与符合产业发展条件的非贫困村联合,签订“飞地联营”协议,以贫困村资金入股、非贫困村土地资源及技术入股的方式共同发展集体经济。如:贫困村尖山村投入产业发展结余资金20万元,与非贫困村龙池村共同发展藤椒50亩。

(2)区分权责联营。贫困村负责产业发展资金注入,有权对园区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管;非贫困村负责流转土地,实施园区建设及日常管护,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联营合作期限10年,期满后园区财产及剩余价值归非贫困村所有。

(3)按股分红双赢。根据贫困村、非贫困村双方的投资额度,按比例进行分红。如:贫困村尖山村与非贫困村龙池村联营合作期限10年,尖山村10年总投资额度28.7万元,龙池村10年总投资额度137.6万元。园区投产以后,龙池村分配销售总收入的86%,尖山村分配销售总收入的14%。(普济镇  杨贵 张运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