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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实施“分级管控”确保企业安全度汛
发布时间:2018-07-23 来源:县安监局 点击量:409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划分三色进行等级管控。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经营类别、生产规模等静态风险因素,以及作业方式、过程监控等动态风险因素,按静态动态4:6比例进行打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对应“红黄蓝”三色风险等级进行管理。目前,全县6家煤炭生产企业纳入红色等级管控,9家纳入黄色等级管控,8家纳入蓝色等级管控。

二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一月一轮回”的安全隐患滚动治理机制,在汛期采取“月初企业自改、月中部门查改、月末政府督改”的方式,着重对纳入风险等级的企业加大排查整治力度。5月以来,已开展大查改4次,查出并整改安全隐患42处。

三是实施动态调控等级监管。建立“一企一档”监管档案,将全年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记录、抽检、违法行为查处等内容给予年终考评,将考评结果纳入下一年度风险等级调控,重新确定管控措施。(县安监局 杨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