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18第016号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及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坐 落 |
面 积 |
备注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 |
||||||
1 |
陈同国 |
何国琼100% |
旺(宅)国用(2002)字第0824号、旺房权证A字第00010561号 |
旺苍县黄洋镇天池村赵家坝煤矿小区27幢三单元4-8号 |
8.13 |
48.79 |
|
2 |
张俊 |
李忠华100% |
旺(宅)国用(1998)字第00461号、旺房权证字第2016081700202号 |
旺苍县东河镇新桥村养路一段三幢1单元2-2号 |
16.64 |
50.85 |
|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