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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4321”工作法 确保非煤矿山安全度汛
发布时间:2018-06-07 来源:县安监局 点击量:431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⑴构建“四位一体”防控体系。4月份,我县及早签订尾矿库“四位一体”防汛安全责任书,并由县政府向社会公示,压实县、乡、村、企业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同时,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编织起全方位、多层次尾矿库汛期安全责任网。

⑵开展“三个逐一”专项行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非煤矿山专家对全县5座尾矿库和22座排(弃)土场开展“三个逐一”专项行动(即逐一进行彻底检查,逐一进行安全评估,逐一落实安全措施),截至5月底,共检查非煤矿山22家,发现隐患62项,下达整改指令16份,累计处罚款1万元。

⑶加大“双控体系”建设力度。自3月份起,全面启动非煤矿山“双控”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已有2家企业完成“双控”体系建设,其余非煤矿山正稳步推进“双控”建设工作,预计7月底前能完成建设。

⑷设立“一名气象员”及时预警。建立汛期“气象员”预报制度,在县、乡、村、企业设立一名兼职“气象员”,充分利用省安全监管局气象服务平台和旺苍县非煤矿山微信群、QQ群、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截至目前,已发布各类极端恶劣天气预警预报信息153条。(县安监局  曾伟  寇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