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府办函〔2018〕34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旺苍县2018年“双随机”联合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旺苍县2018年“双随机”联合监管工作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双随机”联合监管工作。“双随机”联合监管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监管执法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深化发展,是有效解决执法检查过多过滥、执法部门多层多头、重复执法等问题的创新举措。努力建设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执法有度的监管体系,全面激发我县各领域创新创业活力。
二、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计划,把握时间节点,科学制定“双随机”联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各联合单位要积极配合参与实施。实行“双随机”联合监管全过程痕迹管理,及时将检查过程及结果推送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全过程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并将各行政执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附件:旺苍县2018年“双随机”联合监管工作计划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附件
旺苍县2018年“双随机”联合监管工作计划
序号 |
监管事项 |
牵头单位 |
联合单位 |
随机频次 |
1 |
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 |
县安全监管局 |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公安消防大队 |
全年不少于4次 |
2 |
文化市场(网吧、游戏、娱乐等)经营场所监管 |
县文广新局 |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城市执法局、县公安消防大队 |
全年不少于4次 |
3 |
县内工商企业多证合一经营情况监管 |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 |
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
上、下半年各1次 |
4 |
县城区房地产市场联合监管 |
县城乡建设住房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全监管局、县城市执法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 |
每季度各1次 |
5 |
企业用工劳动保障情况联合抽查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国资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县安全监管局 |
上、下半年各1次 |
6 |
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超市、摊点安全检查 |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 |
县城市执法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卫生计生局 |
春秋开学各1次 |
7 |
县属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检查 |
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
县国资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
全年不少于2次 |
8 |
县内旅行社及景区景点经营秩序监管 |
县旅游局 |
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园林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
每逢重大节假日安排1次 |
9 |
县境内交通运输安全联检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安全监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城市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
每季度各1次 |
10 |
农资市场主体联合检查 |
县农业局 |
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县供销社 |
全年不少于4次 |
11 |
县内木材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检查 |
县林业园林局 |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县森林公安局 |
全年不少于2次 |
12 |
特种设备安全联合检查 |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 |
全年不少于4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