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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旺苍县“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8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1674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府办发〔2018〕7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旺苍县“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旺苍县“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旺苍县“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主动适应新常态、实现“一极两地四区”发展目标的攻坚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关键期和推进依法治县的巩固期,也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人与社会和谐发展,实现“天蓝、水清、地绿”总体目标的重要时期。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1.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成效明显

积极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通过加大环保投入、关闭落后产能等措施,圆满完成了国家、省、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截至2015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606吨,比2010年降低了50.8%;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380.8吨,比2010年降低了24.7%;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061.9吨,比2010年降低了45.8%;氨氮排放量为252.5吨,比2010年降低了61.8%。

2.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监测数据表明,“十二五”期间,我县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和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Ⅱ类水域标准,水质良好;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在52.2-56.4分贝之间,总体保持稳定;2015年,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5%,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3.环保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日处理污水1.5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站和日处理生活垃圾150吨的城市垃圾填埋场建成投运;新建尚武、化龙等14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空气自动站3个,实现了空气质量六参数监测;建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7套和省控重点污染源监控平台1个。环保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4.生态创建效益逐步显现

全面开展生态创建工作,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11个、省级生态村9个,有力助推了乡村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挑战方面

一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导致环境压力进一步增大。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环保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大,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环保压力日趋增大,加之国家、省、市对环境工作的管理和考核更加严格,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凸显。二是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形势严峻。我县大部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为就地溪沟、塘堰或浅层井等,但因农村种养业等面源污染问题突出,加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率不到80%,水源保护任务十分繁重。三是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任务重,环保投入压力大。全县38个乡镇(街道)中仅有14个乡镇建有污水处理厂(站),且配套管网均不完善,大量乡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大部分乡镇、村庄生活垃圾采取简易填埋方式处理。县城建成区建成了生活污水处理厂,但也还存在污水收集率低的问题,需要尽快建设完善污水管网设施,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压力较大。四是环境监管能力薄弱。“十二五”期间,虽完成了环境监察、监测能力达标建设,但总体来看,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统计、环境宣教、环境信息化等方面的能力建设仍然较为落后,不能满足当前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执法取证、在线监控、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能力尤为缺乏。同时,因乡镇没有派出机构,县环境保护局现有人员编制不能满足当前环境保护工作需要。五是总量减排任务繁重。“十二五”期间,我县虽然全面完成了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但因主要污染物总量基数较大,加之近年来项目加快建设和城镇化加快推进,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大幅增加,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压力依然巨大。同时,因畜禽养殖规模小而分散,污染治理成本较高,减排工作压力较大。

2.机遇方面

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省在“十三五”期间将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投入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这将推动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的一体化,也将为我县环保工作的长足进步提供机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努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持环保优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总量减排为抓手,强化环保执法,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加快建设川东北经济发展高地和“绿谷红城、幸福旺苍”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绿色发展

严守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资源能源集约高效利用,推进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绿色化、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培育生态文化,加强生态文明宣教,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坚持统筹协调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保护与发展、生活与生产、城市与农村、现状与需求,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总量减排、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等手段,系统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

3.坚持精准施策

深化生态环境空间分级管控,尊重区域间生态环境功能定位、保护与治理需求的差异性,分区分类实施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精准推进生态环境治理。

4.坚持多元共治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排污者主体责任,加大公众监督力度,促进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5.坚持依法保护

强化环境法治,坚持依法保护环境,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法律的震慑力,逐步推进守法常态化和从严格执法向自觉守法的转变。

(三)目标指标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新进展,森林覆盖率、绿地率、湿地面积、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断面水质达标率、城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率等指标进一步提升,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新进展,单位GDP能源消耗、二氧化碳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低于全省控制标准。

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流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成效。

1.环境质量指标

(1)大气环境指标:到2020年,县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降低,轻微以上污染天数呈减少趋势。

(2)水环境指标:到2020年,饮用水水源水质总体保持优良,其中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0%。东河流域水质保持Ⅱ类水质,力争达到Ⅰ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指标:到2020年,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交通噪声明显改善。

(4)固体废物指标:到2020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2.总量控制指标

(1)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按国家、省、市要求完成有关控制指标。

(2)行业流域性指标: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工业烟粉尘排放总量比2015年减少15%。

(3)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零增长。

3.生态保护指标

(1)依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到2020年,陆地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占县域国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

(2)规范化建设自然保护区:到2020年,确保自然保护区面积不减少且规范化建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

(3)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完成9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三、“十三五”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一)实施三大行动计划,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1.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强化源头控制。严格执行环评及总量控制、重点控制区特别排放限值等规定。实施燃煤锅炉“煤改气”,淘汰燃煤小锅炉,扩大清洁能源供应范围。

(2)推进工业源综合整治。加强燃煤电厂和水泥企业等重点企业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监管;推进砖瓦行业等中小企业的脱硫、脱硝、高效除尘设施改造,做到达标排放。加强工业企业节能环保建设,淘汰高能耗、重污染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严控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化解水泥行业过剩产能;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3)强化移动源和面源治理。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控,积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强化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强力控制秸秆焚烧、工地和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等面源污染。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减少城市裸土面积。

2.大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1)优先保护饮用水源。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不达标水源地综合整治;优化水源地选址,加强水源地监管,推进供水集中化;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建设、保护区污染源清理整治,完善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提升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健全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完善水源地应急物资储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2)切实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全面推行河长制,降低面源污染负荷,合理布局沿江河产业,加大重点小流域整治力度,持续改善东河水环境质量,确保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Ⅱ类)。

(3)抓好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摸底调查,建立问题清单;以县城建成区为重点,推进城镇黑臭水体整治,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逐步消除城镇黑臭水体。

(4)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控。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环境状况,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控网络,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控;推动加油站完成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对石化生产存贮、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进行防渗处理;推进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封井回填;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

(5)健全水环境管理体系。健全水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流域上下游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现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建立水环境控制单元,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乡镇要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

(6)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城镇深度处理尾水的资源化利用,鼓励所有污水处理厂在原有处理工艺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装置,使其转化为符合一定水质标准的中水,优先回用于城镇景观、绿化、道路冲刷、工业生产等用水。二是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力度。优先完成东河上游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新建配套主管网、配套支管网。重点对白水、木门等公铁路沿线或人口较多的乡镇进行污水管网改造,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建设占地小、投入低、运行费用低、采用无需专人值守的新型污水处理技术的污水处理站,对场镇污水做到集中统一处理,改变场镇生活污水各户散排、乱排、直排下河的现状。对于离场镇较远,不利于统一收集污水的居民小区,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就地处理后达标排放。

(7)大力提倡生产污水回用。督促工业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手段,降低单位工业产值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3.实施土壤保护行动计划

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划分土壤防护区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等级,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对未受污染的土壤实施严格保护。实施建设用地分类管理,建立污染场地清单,实行环境风险分类管控。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加强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推进工业企业场地再利用的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对新增建设用地开展土壤环境强制调查。

4.建立健全环境质量管理体系

(1)全面实行环境质量管理。完善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指标体系,创新流域、区域和城乡协同治理。划定并实施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加强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建设、科学研究、基础调查、能力建设。

(2)完善监测、评估、预警、考核体系,构建环境质量监管模式。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大数据分析、有效联动机制,形成环境监管新模式。建立环境质量管理监测预警体系。构建目标责任考核问责体系。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在乡镇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资源消耗、环境损害、污染损失、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强化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环境责任考核。实施环境质量达标清单式管理,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布。

(二)完善总量控制制度,分行业深入推进治污减排

1.严格执行排放许可制度

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放许可分类管理目录(2017年版)》,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范围,按行业分类推进进度,排污单位按照排污的最后时限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要求,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建立排污许可动态管理系统,强化污染源监管。建立总量预算管理、初始排污权取得和排污指标储备等制度。建立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

2.推进工业行业综合治理

开展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逐步收紧排放强度较高行业企业的总量指标和排污许可总量。加大对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的管控力度,提升“小微”排污企业治理水平。启动有毒有害微量物质防控。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控制固体废物污染。严格限批产能过剩企业,逐步关停污染重、能耗高的老工业企业。

3.加强生活污染治理

(1)加强生活垃圾治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和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快现有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完善简易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禁止露天焚烧垃圾。

(2)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美丽乡村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中央对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农村环保规划。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以及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流域、区域为重点,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整治生活污水和垃圾、畜禽养殖污染,加大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鼓励乡镇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统一运营管理。大力推进农村卫生改厕,提高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继续组织开展村庄整治工程,通过“抓点、带线、促面”,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整治,确保农村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和家园清洁。力争到2020年全县村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3)减少生活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削减居民生活用煤量,加强煤炭质量管理,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取缔非法露天烧烤,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利用率。

4.强化农业源污染防治

(1)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坚决关闭位于禁养区内的所有畜禽养殖场,全面整治禁养区外所有未经审批的畜禽养殖场,对于经审批且位于禁养区外的不达标排放畜禽养殖场,整改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坚决关闭。重点清理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敏感区等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对集约化畜禽养殖业进行达标控制,提倡养殖业采用干清粪养殖工艺,监管督促各养殖企业实施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养殖污染物处置和水污染防治设施。

(2)大力推进化肥农药污染防治。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大力推广节肥、节药和农田污染最佳综合管理措施等先进适用技术。积极防治秸秆、地膜、农药(兽药)包装物等农田废弃物污染,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到2020年,化肥施用强度比2015年降低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5.开展交通源污染防治

综合整治机动车移动源污染。推动油品配套升级,全面实施第五阶段新车排放标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鼓励绿色出行。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加强柴油车尾气治理。

(三)提升生态建设和保护水平,建设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

1.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

严格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进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土地开发与环境保护多规融合、多规合一。

2.划定实施生态红线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分类实施红线管控。采取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格控制资源环境开发强度,有效解决布局性污染和格局性破坏。

3.加强矿山整治和复绿

重点开展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废弃矿山的生态恢复工作。到“十三五”末,废弃矿山生态恢复率达到20%以上;2030年前完成所有废弃矿山的生态恢复。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积极管护和培育红豆杉、银杏、独叶草、水青冈、巴山榧、香果树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积极保护豹、云豹、林麝、扭角羚、金雕、大鲵、豺、红腹角雉等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5.加强资源开发利用监管

设定资源开发利用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能源消耗强度控制,做好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采取限制性措施。

6.全面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开展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的管理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和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确立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刚性地位。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和敏感区,控制开发强度,休养生息。

7.持续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继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生态细胞工程”,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四)强化全过程监管,有效降低重点领域环境风险

1.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

建立健全多层级的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体系,从源头防控环境风险。开展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领域典型环境风险综合管控示范,实施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加强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加大环境风险预测预警基础能力建设,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物质等重点领域风险预警,强化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防控。建立环境应急响应分级体系,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推行环境损害赔偿。

2.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

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格放射源监管,强化涉源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医用射线装置、电磁辐射环境管理,规范辐射安全行政许可,提高辐射源监管信息化水平。扎实开展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应急演习。

3.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继续加强涉重行业综合防控,推进涉重产业集中发展。推行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大涉重固体废物处置监管力度。

4.提高危险废物处置和风险管理水平

提高危险废物处置水平,严格监管危险废物产生、储存、管理等相关企业,提升相关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鼓励并推进危险废物的安全综合利用。加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环境监管,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集中转运处置。妥善解决危险废物历史遗留问题。

5.推进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

实施重点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释放转移情况定期报告等制度,提升化学品管理基础能力,加强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监管。扎实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督察,降低化工行业化学品环境风险。

(五)夯实能力基础,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1.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1)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重点加强城市水环境、空气质量、环境噪声的自动监测,形成全县水、气、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化管理体系。完善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网络,加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完善废水、废气中的无机污染物、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等项目的监测。

(2)加快提升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能力,积极采用科学、实用的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方法,准确、全面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环境监测数据的分析、研究和应用,为环境监管提供更有价值的依据。

(3)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全方位、全程序、全要素开展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不断提高监测管理质量和环境监测质量。

(4)积极拓展水、大气、声、土壤监测项目,进一步提升监测分析能力,以强有力的环境监测预警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5)加强环境监测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人员结构,大力培养骨干人才,形成一支人员充足、结构合理、技术精湛的专业化监测队伍。

(6)加大投入,强化环境监测技术装备能力建设,切实提升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水平。

2.完善环境监察能力

(1)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建立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加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面提升环境监察执法、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推进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2)实施“互联网+环保”行动计划,推进“智慧环保”,统一网络平台。强化环境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推进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初步实现全方位的数据获取和共享,开展环境信息资源大数据应用。整合环保系统平台,加强环保电子政务建设。

(3)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做好环保宣传工作。逐步将生态文明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开展课外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等契机,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3.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

(1)推进环保机构队伍建设,加强对环保战线党员干部和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依法行政和监督管理水平。

(2)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

(3)加强环境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增加环境统计核算能力,提升环境统计基础水平。

四、“十三五”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围绕“十三五”环境保护重大战略和重点工作,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实施环境质量改善、主要污染物减排、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农村环境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基础保障与信息化改造、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行动体系建设等八项重大环保工程(具体工程项目内容见附件1)。

五、改革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规划考核机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环境保护规划分解到年度计划,落实环境保护考核目标责任制,确保环境保护目标如期实现。强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公布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中期评估、终期考核,形成分级负责、逐级推动、自下而上、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健全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机制,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舆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作用,对监督检查发现而迟迟没有解决的问题,通过公开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督促处理。

(二)健全环保参与机制,稳步推进体制改革。健全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机制,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环境质量责任制。推动环境保护参与国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经济结构调整等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综合决策;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建立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联动和区域流域协作机制;改进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评制度,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实现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开展生态环境资产核算,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资产账户,实施动态评估。明确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环境准入否决条件的负面清单,推动环境保护履职尽责。

(三)加强环境法制建设,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加强环境保护队伍的执法能力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加大环境违法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力度,强化环境刑事责任追究,明确环境破坏单位环境修复责任,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四)普及环境宣传教育,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加强面向不同社会群体的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广泛普及生态环保知识,积极培育和弘扬生态文化。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建设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提升环境社会舆情引导能力,健全公众监督机制,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加快建立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

(五)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环境监管激励政策,建立健全环保“领跑者”制度,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试点。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提升公益性环保科技支撑能力,推进环保科技成果的应用和转化,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把环境保护资金项目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加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投入。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完善社会投融资机制,积极发展生态金融,以合同环境服务、PPP、BOO、TO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


附件:1.“十三五”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2.旺苍县“十三五”环境保护重大工程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