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粤旺砂石厂石灰石精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2018年3月9 日,旺苍县粤旺砂石厂在旺苍主持召开了石灰石精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旺苍县粤旺砂石厂、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四川恒宇环境节能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环保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会前进行了现场检查,在会上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石灰石精加工项目在建设中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的汇报,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关于该石灰石精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汇报,认真核实了有关资料,详细询问了石灰石精加工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旺苍县粤旺砂石厂投资1300万元,在旺苍县黄洋镇黄洋村四社高山沟租赁11.33亩土地进行实施石灰石精加工项目,原料于当地矿山购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平整、购置安装破碎、制砂用设备以及配套附属设施等,设计年产60万立米方碎石。石灰石精加工项目主要污染因子是噪声、废气、固废。目前该石灰石精加工项目主体设施和与之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石灰石精加工项目于2017年7月编制完成了《旺苍县粤旺砂石厂》建设石灰石精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8月旺苍县环境保护局以关于《旺苍县粤旺砂石厂石灰石精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旺环审批进行了批复。
二、石灰石精加工项目环保设施及措施落实情况
石灰石精加工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及措施已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建成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有
2.1 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破碎、筛分粉尘:项目碎石加工生产线目前仅对主要产尘点(鄂破机、反击式破碎机)安装了喷雾装置进行湿法降尘,粉尘经喷咀洒水降尘,沉降率为50%。
装卸粉尘:企业对皮带转运卸料处、汽车装卸处、喂料机喂料处均安装喷雾装置进行湿法降尘作。
产品堆放场扬尘:目前大部分为露天堆放,仅少量产品堆放区域进行了覆盖。
运输道路扬尘:根据现场调查和企业介绍,在晴朗天气,每天对运输道路路面洒水2次,1000L/次,场区道路每天洒水量为2m3,采取以上措施后,控尘率为60%。
食堂油烟: 企业目前安装了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对油烟进行了收集及处理,其油烟的净化率达65%以上,治理后引至屋顶排入大气,油烟排放浓度小于2.0mg/m3。
2.2 废水排放及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用水。
生产用水:生产用水主要为皮带转运点及卸料口、破碎、筛分、汽车卸料、道路扬尘等工序的降尘用水,其用水量为3.92m3/d(蒸发损失及产品带走)。因此,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用水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拟定员15人,厂区内食宿,生活污水经已建的防渗旱厕(容积为10m3)对其进行收集和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
2.3 噪声排放及治理
本项目噪声是设备运行噪声,主要来自生产线的圆滚筛、颚式破碎机、反击破碎机、振动筛、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度在75~95dB(A)左右。为了控制噪声污染,本项目可能选用低噪音设备;禁止午休和夜间破碎,同时对一体化破碎机、振动筛等主要噪声设备进行基座减振,以进一步降低设备噪声,减小噪声对外的影响。
2.4 固体废物排放及治理
一般固废:本项目厂区生活垃圾均袋装收集后运输至黄洋镇垃圾处理站进行处置;粉碎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均回收利用。
危险固废:固废由于生产量小,固定存在专用的容器收集,收集到一定量时交于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广元市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回收处理本工程产生的全部危废。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四川恒宇环境节能检测有限公司《建设石灰石精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新瑞鑫环验字(2017)第06113号)监测结果如下:
1、“三同时”执行情况
该项目在主体工程立项、设计、施工和试生产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政策要求,环保设施执行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运行的“三同时”制度,目前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基本正常。
2、废水检查情况
本项目少量生产水洗废水蒸发损失及产品带走,生产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由当地老百姓无偿拉走进行农田施肥,不外排。故不做检测。
3、废气监测结果
厂界下风向10m内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411mg/m3∽0.672mg/m3,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标准进行评价,旺苍县粤旺砂石厂石灰石精加工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指标于10月18日-10月19日连续两天监测结果均达标。
4、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为54dB(A)-58dB(A),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 中2类进行评价,旺苍县粤旺砂石厂石灰石精加工项目3个厂界噪声点位于10月18日-10月19日两天检测结果数据表明昼间等效声级均达标。
5、固体废物检查情况
一般固废:本项目厂区生活垃圾均袋装收集后运输至黄洋镇垃圾处理站进行处置;粉碎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均回收利用。
危险固废:固废由于生产量小,固定存在专用的容器收集,收集到一定量时交于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广元市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回收处理本工程产生的全部危废。
四、环境保护管理检查结果
1、旺苍县粤旺砂石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较健全,具有兼职环保工作人员,环保资料基本齐全。
2、公司编制有《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其中包括:《旺苍县粤旺砂石厂应急预案》。明确了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处理措施。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评议,认为旺苍县粤旺砂石厂石灰石精加工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总体落实了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具备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议和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环保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
3、认真落实环境风险应急制度,加强员工环保培训和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做好厂区排洪和防洪设施,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4、设备噪声和车辆噪声为主要噪声源,应加强对噪声源管理,安装减震垫、隔声,车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夜间禁止运输等措施。使得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降低到最小,实现企业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该项目夜间不作业,如需作业,需征求周边居民意见,做到不扰民,再经过书面报告交于环境监管部门,经过环境监管部门批准。
6、建议本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验收组组长:马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