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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5%
发布时间:2018-04-27 来源:县统计局 点击量:515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2018年一季度,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61元,同比增长9.5%,较去年同期回落0.3个百分点。分收入来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1671元,同比增长8.9%,贡献率为61.5%;人均经营净收入621.1元,同比增长10.4%,贡献率为26.3%;人均财产净收入57.2元,同比增长7%,贡献率为1.7%;人均转移净收入212.1元,同比增长12.3%,贡献率为10.5%。

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达到2114元,同比增长9.6%,支出增幅高于收入0.1个百分点。(县统计局   杨桂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