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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政府采购评标专家交通补助支付标准
发布时间:2018-03-28 来源:县政务中心 点击量:5177 [ 字体: ] 打印

3月27日,我县出台旺苍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交通补助标准。新标准分市本级和市本级外两大部分,市本级内利州区、昭化区补助200元,朝天区、剑阁县补助300元,苍溪县、青川县补助400元,本县评标专家交通费不予支付;市本级外巴中市南江县最低补助150元、平昌县最高补助350元不等;南充市补助在400元至600元之间;绵阳市600元、德阳市700元、成都市800元。交通补助在评标结束后同评审费用一并支付。(县交易中心邓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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