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麻英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总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9名。在职人员总数26人,其中:公务员14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人。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乡党委的工作职能: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以及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政府的工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的生产,搞好商品流通,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防疫、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照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6、管理好本辖区内安全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5055183.00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4799514.00元增加 0.53%;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5055183.00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4799514.00元增加0.53%。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998263元,其中:人员支出3707753.00元,公用支出1290510.00元。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5692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4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决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出境人员;公务接待费预算74000.00元,较2017年决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0 %,保有公务用车0辆,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