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九龙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总编制33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4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29人,其中公务员15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退休人员17人。固定资产总额814.11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负责党务日常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监督检查各办、所对上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承办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武装、群团、档案、保密、统计、和政务公开等工作;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负责信访、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处等群众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承办人大主席团的日常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5803792.00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5518193.00元增加0.05%;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5803792.00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5518193.00元增加0.05%。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735552.00元,其中:人员支出3943380.00元,公用支出1792172.00元。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68240.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3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本年工作无变化;公务接待费预算83000.00元,较2017年决算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本年工作内容无大的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保有公务用车0辆,主要原因是:我镇无公务用车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本年工作无变化。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