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正源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7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1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25人,其中公务员14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退休人员6人。固定资产总额410.5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按照乡镇机构改革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旺苍县正源乡党政机关设置3个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挂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牌子)
负责党务日常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监督检查各办、所
对上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承办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武装、群团、档案、保密、统计和政务公开等工作;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负责信访、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处等群众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承办人大主席团的日常工作。
(二)口经济发展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
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产业化发展以及土地管理、村镇
建设、乡镇企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乡镇财政工作,包括财源建设、财务管理、乡镇直属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好市场疏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协调和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农技、蚕桑水电、农机、畜牧、林业、粮食、工商、金融、贸易、食品、供销等方面工作。
(三)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体、卫生、广播电视、计划生育户籍管理、交通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会、青年、妇联等日常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协调公安、法庭、司法、邮政、通讯等方面工作。
正源乡党委按规定设置政法委,为正源乡党委的议事协调机构,不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正源乡党委政法委在正源乡党委直接领导下和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日常工作由乡综治办承担。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4587370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4214347元增长8.8%,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4587370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214347元增长8.8%。
基本支出预算4526970元,其中:人员支出3423970元公用支出1103000元,专项项目支出预算6.04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6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0%;原因为工作内容无大的变化,公务接待费预算7600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0%,保有公务用车0辆,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预算公示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