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白水镇人民政府总编制57名,其中行政编制29名,机关工勤编制4名,事业编制24名。在职人员总数51人,其中:公务员27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0人。固定资产总额656.29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①、党政办公室
负责党务日常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监督检查各办、所对上级方针、政策和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承办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武装、群团、档案、保密、统计、政务公开等工作;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承担镇人大主席团的日常工作。
②、经济发展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
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产业化发展以及土地管理、村镇建设、乡镇企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乡镇财政工作,包括财源建设、财务管理、镇直属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好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协调和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农技、蚕桑、水电、农机、畜牧、林业、粮食、工商、金融、贸易、食品、供销等方面工作。
③、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体、卫生、广播电视、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户籍管理、交通建设和乡村规划等工作;负责工会、青年、妇联等日常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协调公安、法庭、司法、邮政、通讯等方面工作。
④、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牌子)
负责信访、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处等群众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9088658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630642元增加7.46%;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9088658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630642元增加7.46%。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007098元,其中:人员支出6741004元,公用支出2266094元。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8156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旺苍县白水镇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5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决算无差异,原因为无因公出国(出境);公务接待费预算150000元,较2017年决算无差异,原因为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保有公务用车0辆,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购公务用车计划。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4个:共产党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群众团体。我镇编制数57人,其中行政机关人员29人,工勤人员4人,事业单位人员24人;年末实有人员52人,其中行政机关人员28人,工勤人员4人,事业单位人员20人。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旺苍县白水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