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共青团旺苍县委员会机关事业编制5名(含专职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人员编制1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科员3名。旺苍县团县委固定资产总额5.29万元。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行使共青团旺苍县委员会赋予的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领导全县青少年联合会、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县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对全县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出版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三)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开展各种活动;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和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四)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五)在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六)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青少年外事工作提供服务,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
(七)指导旺苍县青年联合会、旺苍县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旺苍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旺苍县实施希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团委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16672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26289元减少33%;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16672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26289元减少33%。剔出上年结转资金因素,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同口径增长33%。
旺苍县团委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510272元,其中:人员支出480272元,公用经费支出30000元。
旺苍县团委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06400元.
其中关工委工作经费80000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经费20000元,党组织活动经费640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9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决算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需要出国境完成的工作内容;公务接待费预算9000元,较2017年决算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内容无大的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100%,因公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