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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航务管理(地方海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3-06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量:1701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航务管理(地方海事)处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总编制18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1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8名)。在职人员总数26人,其中:公务员11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5人)。固定资产总额73.21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水上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县水上交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船员管理、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和污染水域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

(3)查处船舶、船员违法行为、船舶污染水域事故、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4)负责授权检验范围的船舶检验、核发四等及其以下船员技术条件认可证书。

(5)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审核或批准水路运输业户、水上运输服务业户的筹建、开(停)业及新增运力审核等事项。

(6)负责全县航道、码头、港口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

(7)负责组织全县水上交通安全贵妃的征收。

(8)对各乡(镇)水路交通管理业务进行指导、检查、督促。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3230960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3379717元减少4.6%;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3230960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3379717元减少4.6%。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973360元,其中:人员支出2526483元,公用支出446877元。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2576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28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决算持平,原因是本年无出国出境业务;公务接待费预算28000元,较2017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000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保有公务用车2辆,主要原因是:车改后保留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