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财政资金 > 旺苍县经开区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经开区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3-05 来源:旺苍经济开发区 点击量:1740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经济开发区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2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7人,其中:公务员10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102.1751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按照集中集群集约发展要求,提高产业集聚度、单位土地投资强度、产业效益和综合管理水平,把旺苍经开区高起点、高水平建成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的集中区、吸引投资的集聚区、创新发展的先导区、循环经济的示范区,更好地发挥经开区窗口、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根据旺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修订旺苍经开区的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经县政府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做大做强煤资源综合利用、机械加工、建材、生物资源综合利用、农副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

在旺苍县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区内土地利用规划、建设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依照《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的规定,报经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依法供给土地,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科学安排建设规模和开发时序,开发整理区内土地,有计划、分步骤、循序渐进地推进旺苍经开区建设发展;

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按有关规定代办相关建设手续,受托承担区内城建监察工作;
    贯彻县委、县政府扩大开放、推进经济技术合作各项政策和决定,研究定制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发布招商信息,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建立简便、高效的办事程序,按照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核报批入区投资项目和科技开发项目,为入区企业办理或代为办理相关手续、证照;

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生态建设和资源环境保护,遵循规划环评的要求,督促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达标排放;

处理区内的有关涉外事务,管理进出口业务;

制定和组织实施财政收支计划,筹集、调度、使用各类建设发展资金,管理区内国有资产;

协调旺苍经开区与县级部门的工作关系,管理有关县级部门驻区机构和驻区联络员的工作,协助相关县级部门及嘉川镇、尚武镇做好区内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为区内产业发展、基础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对区内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指导监督,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经开区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2416562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2502936元减少3%;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2416562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2502936元减少3%。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808562元,其中:人员支出1574429元,公用支出234133元。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6080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7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境)相关工作。公务接待费预算170000元,较2017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持平,保有公务用车0辆,主要原因实行了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无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改革,本单位没有购置公务车辆计划。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