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27人,其中:公务员12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98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以下内容按三定方案填写)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开展权限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智力扶贫、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开展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县外机构或组织在县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3)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
(4)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5)制定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权限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
(6)拟定对口帮扶方案并组织实施。
(7)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有关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3303230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3187111元增加3.64%;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3303230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3187111元增加3.64%。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837230元,其中:人员支出2440301元,公用支出396929元。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4660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9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92000元,较2017年无变化,原因是无新增接待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7年无变化,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 %,保有公务用车0辆,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