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机关工勤编制9名,事业编制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9名)。在职人员总数19人,其中:公务员10人,机关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9人)。固定资产总额387.94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负责县境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宣传公路路政管理法规、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公路法》有关规定的行为,按规定审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构筑物和超限车辆运输,调查处理路政违法案件,征收路政规费,依法对公路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4598814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4582457元增加0.36%;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4598814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4582457元增加0.36%。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518814元,其中:人员支出4045236元,公用支出473578元。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800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1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本年工作无变化;公务接待费预算21000元,较2017年决算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本年工作内容无大的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保有公务用车0辆,主要原因是:我所无公务用车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本年工作无变化。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