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枣林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总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1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24人,其中:公务员12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377万元。
(一)主要职能职责如下: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务日常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监督检查各办、所对上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承办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武装、群团、档案、保密、统计和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产业化发展以及土地管理、村镇建设、乡镇企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乡镇财政工作,包括财源建设、财务管理、乡直属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农技、蚕桑、水电、农机、蓄牧、林业、粮食、工商、金融、贸易、食品、供销等方面工作;协调公安、法庭、司法、邮政、通讯等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4222527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4082565元增加3.4%;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4222527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4082565元增加3.4%。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163567元,其中:人员支出3195367元,公用支出968200元。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5896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决算持平,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72000元,较2017年决算持平,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本年工作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0000元,较2017年决算持平,保有公务用车1辆,主要原因是:预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本年工作无变化。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