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92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机关工勤编制10名,事业编制7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92人,其中:公务员14人,机关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6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4人)。固定资产总额340.19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政务信息、机要保密、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宣传、信访、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和机关内部制度建设;组织编写行业史志和大事记;组织开展行业创建、创卫工作;办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提案;负责会务和接待工作;负责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二)水政水资源和水土保持股(行政审批股 旺苍县城市节约用水领导小组办公室 旺苍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全县水务工作政策和法制建设规划;负责水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水务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协调处理重大水事纠纷;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水资源的调查证明评价和供求分析;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定和管理;负责全县综合专业规划中有关水资源论证的组织工作;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水域限制排污总量建议,审查入河排污口的设置;负责取水许可的审批及水资源费的征收;编报年度水资源公报;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工作,组织征收有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组织指导全县水土流失状况监测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负责水土流失危害预测工作;参与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初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审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监督实施,以及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编制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规划方案,组织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有关节水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级行政许可政务服务工作,组织办理水务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参与联审;负责县城市节约用水领导小组、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规划与建设管理股
组织编制全县水务行业可持续发展中长期规划、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县管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组织开展水务行业基本建设和重点水务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查、转报,组织实施施工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县水务行业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
(四)农村水利股(旺苍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负责水利工程管理;负责全县渠道配套和整治、旱山村治理、病险水库整治等农田水利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基层抗旱服务体系建设、干旱灾害防御及农村节约用水工作,开展抗旱服务;指导全县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
(五)供排水管理股
拟订城乡供水规划,负责供水企业的资质管理,制定全县供水行业的服务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供水价格测算的组织管理;组织参与全县建设中供水管线的改、扩建工作;指导供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供水基础设施使用和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旺苍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河道管理股)
既是县水务局的内设机构,又是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抗旱预案、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并督促、指导实施;掌握防汛抗旱的情况和信息,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发布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公告、决定和命令,并监督实施;负责防汛抗旱物资、器材、经费计划的编制、调配与管理,并监督使用;抓好抗旱服务组织建设;负责本县级防汛机动抢险队的组织和建设;负责编制统计防汛抗旱报表和洪涝灾情统计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工作检查,督促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负责全县主要江河管理范围、保证水位线、警戒水位线的“三线”划定工作;对县管河流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进行会审;负责河道管理,拟订重点清障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七)财务股
组织编制、上报行业财务及项目资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财务、会计和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对行业专项经费进行监督管理,对行业财务进行指导,研究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调节建议;监督水务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
(八)人事股(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监察、社会保险;负责实施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行业职工教育培训;负责职工年度考核、人事劳动统计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职工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人技术岗位等级考核;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职工队伍和基层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科学研究、科技成果申报、应用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9574902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8246779元增加16%;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9574902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8246779元增加16%。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949262元,其中:人员支出8376862元,公用支出572400元。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62564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0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公务接待费预算20500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业务量无大的变化,保有公务用车0辆,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计划。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