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72名,其中行政编制36名,机关工勤编制5名,事业编制31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1名)。在职人员总数59人,其中公务员30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5人)。固定资产总额189.5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
(二)、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
(三)、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国家基层政权。
(四)、主要工作任务是发展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做好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工程,努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普济镇人民群众文化水平,为脱贫攻坚工作做出表率。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11572984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10876583元增加6.4%;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11572984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10876583元增加6.4%。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485184元,其中:人员支出8172274
元,公用支出3312910元。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878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8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与上年无变化,原因为无因公出国人员;公务接待费预算18000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接待开支内容与上年无变化,原因为公务接待量于去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保有公务用车0辆,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车辆。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