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龙凤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34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4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33人,其中:公务员18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289.75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6449205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6333981元增加1.8%;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6449205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6333981元增加1.8%。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382645元,其中:人员支出4585440元,公用支出1797205元。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6656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决算一致,原因为无因公出国人员;公务接待费预算82000元,较2017年决算一致,原因为公务接待量与去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保有公务用车0辆,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 0 %,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