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情况
旺苍县磨岩管理办公室总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7人,其中公务员3人,事业人员2人,原磨岩煤矿留守人员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人,事业管理人员1人)固定资产总额228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基层服务型组织建设,实现社区党建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
(二)统筹社区发展。统筹落实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领域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对区域内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五)监督专业管理。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动员社会参与。动员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社区发展服务。
(七)指导基层自治。指导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八)维护社区平安。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1230835.00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1343869.00元减少8.4%;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1230835.00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1343869.00元减少8.4%。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58035.00元,其中:人员支出953843.00元,公用支出204192.00元。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72800.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4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和上升均为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预算14000.0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和上升均为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量无大的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和上升均为0%,保有公务用车0辆,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和上升均为0%,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