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含机关工委)总编制38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参公事业编制8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21人,参公事业人员1名,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人;退休人员4人。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研究、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研究、探索各类新经济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党员发展管理工作,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调研。
2.提出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其它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任免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办理市管干部的有关上报材料和手续;负责有关上报市委组织部的备案材料;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加强在旺苍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承办县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负责副县级(含享受副县级)以上干部的工资、待遇和退休报批手续;负责县委管理干部和县级党群系统干部的调配、交流和安置工作;负责由县委审批的正、副主任科员及事业单位有关综合管理岗位职务晋升审批工作;负责党群系统事业人员招聘工作;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干部宏观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培养和选拔中青年干部,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和乡镇党代会、人代会的指导工作。
3.研究、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4.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有关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向县委和市委组织部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负责县、乡(镇)有关干部的备案审查工作。
5.主管干部教育工作。
6.负责人才工作。
7.归口管理县直机关工委。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388533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457320元减少2%;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388533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457320元减少2%。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908163元,其中:人员支出2510523元,公用支出397640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48037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5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决算持平,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公务接待费预算155000元,较2017年决算持平,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无大的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上升0 %,保有公务用车0辆,主要原因是:车辆划入机关事务管理局,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上升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018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