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体育局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总编制15名,其中事业编制15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7名)。在职人员总数15人,其中:机关公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8人);退休人员5人。固定资产总额8560.11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实施国家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体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体育发展战略,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4、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上级综合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
5、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6、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7、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与县外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8、分类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
9、承担由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2980417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4241104元减少29.7%;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2980417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4241104元减少29.7%。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55417元,其中:人员支出1471417元,公用支出84000元。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14250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05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500元,较2017年决算基本持平,主要原因为工作内容无大的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 %,保有公务用车0辆,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本单位公务用车取消;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 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