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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3-01 来源:县志办 点击量:1676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属一级预算单位,总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6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6名)。在职人员总数6人,其中:公务员0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5人)。固定资产总额12.96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全县地方志编纂方案及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志书编纂工作。

(二)指导乡镇及县级各部门的编修业务工作。 

(三)负责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志书的评审验收工作。 

(四)负责收藏、整理、开发地方文献及全县志、鉴、史等地方文献的归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地情资料收集、储存、管理、开发、利用工作,建立旺苍县情信息数据库,为各级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提供科学、优质、高效的地情信息服务。 

(六)负责《旺苍年鉴》的组稿、编纂、出版发行工作,承担《旺苍县志》的组稿、总纂、审定、出版等业务工作。 

(七)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志书及地情资料的出版发行工作。 

(八)组织全县地方志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培训修志人员。 

(九)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779577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627551元增加24.23%;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779577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627551元增加24.23%。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43577元,其中:人员支出556385元,公用支出87192元。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1360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4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业务发生;公务接待费预算14000元,较2017年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新增业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无变化,保有公务用车0辆。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发生。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