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总编制53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25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54人,其中:公务员26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639.98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党政办:负责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协助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武装、群团、档案、保密、统计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信访、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处等群众工作,承办人大主席团的日常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产业化发展以及土地管理、村镇建设、乡镇企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协调和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农技、蚕桑、水电、农机、畜牧、林业、粮食、工商、金融、贸易、食品、供销等方面工作。
(三)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 负责民政、教育、科技、文体、卫生、广播电视、计划生育、交通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会、青年、妇联等日常工作;协调邮政、通讯等方面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9771445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9152460元增加6.77%;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9771445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9152460元增加6.77%。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688325元,其中:人员支出7540325元,公用支出2148000元。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8312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7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无出国(境)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145000元,较2017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预算,厉行节约,加之当年的工作内容无较大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000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0%,保有特种车辆1辆。主要原因为: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单位未购置车辆。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