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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金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3-01 来源:金溪镇 点击量:1677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金溪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36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6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28人,其中:公务员12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565.64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推进民主建设

(二)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三)推行政务公开,扩大农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财务公开;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及时上报和处理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积极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保障。

(六)大力加强综合治理,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4921060.00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5105833.00元减少4%;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4921060.00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5105833.00元减少4%。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779420.00元,其中:人员支出3652269.00元,公用支出1127151.00元。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141640.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29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决算上升(下降)0%,原因是:工作无此项需求;公务接待费预算99000元,较2017年决算上升(下降)0%,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和接待标准无重大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0000元,较2017年决算上升(下降)0%,保有公务用车1辆,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7年预算上升(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车辆购置计划。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旺苍县金溪镇人民政府2018部门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