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总编制17名,其中事业编制17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6名)。在职人员总数17人,其中:事业人员1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6人)。固定资产总额34.2309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
(1)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调查残疾人状况,建档立卡,核发残疾人相关证书,宣传贯彻残疾人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
(2)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加强工作指导和信息交流,推动康复训练和社区康复训练服务开展实用康复技术培训,加强适合社区和家庭训练的康复技术力量。制定康复训练评估标准,规范康复训练档案,在残疾人及其家庭中普及康复知识,提高康复质量。进行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
(3)对残疾人进行待业调查、劳动力评估、劳动能力评估、就业培训和提供就业服务。开展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残疾人危房改造,农村、城镇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制定残疾人扶贫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盲人按摩培训工作对残疾人扶贫项目进行考查论证,为残疾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物资、技术、信息等项目服务。管理使用好扶贫贷款,确保借贷扶贫安全、有效
(4)开展残疾人就业登记、咨询及劳动能力评估,根据用人单位的招工意向,组织残疾人培训,建立和管理残疾人人才库,推荐残疾人就业。按政策规定,向安置残疾人不足在职职工总数1.5%的单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责纳税单位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审核、计退工作和非纳税单位银行托收合同的签订及应交款的核定工作。开展残疾人扶贫工作,组织残疾人参与来料加工,扶持城镇残疾人个体从业,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养业等家庭副业。
(5)协调管理全县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残疾人用品用具的供需调查;做好残疾人用品用具的宣传、推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以政府为主导,各类医疗、工伤保险为基础的残疾人用品用具的供应服务工作,逐步满足不同层次残疾人的需求。做好残疾人用品用具知识宣传服务工作、供应服务工作、维修服务工作、租赁服务工作,并落实到新区、使残疾人就近(社区)得到各项服务。
(6)承办县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7460747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9022537元减少17.3%;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1561790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16606629元(减少)122.58%。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025747元,其中:人员支出1893747元,公用支出132000元。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54350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6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决算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公务接待费预算26000元,较2017年决算增长(下降)0%,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0000元,较2017年决算增长(下降)0%,原因是县残联保留一辆特殊残疾人康复流动车,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流动服务和上门办证等工作;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增长(下降)0%,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