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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28 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 点击量:1626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总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15名。在职人员总数10人,其中公务员0人,事业人员10人。

固定资产总额1531670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负责县级部门机关事务法制建设工作。

(二)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用地管理及办理权属登记工作,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生活服务设施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使用调配、维修管理和资产处理等工作。

(三)负责研究制订公务车辆管理使用的具体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改革公务用车制度;负责公务车辆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负责对县级集中统一管理公务车辆保险、加油、维修等定点工作和使用统筹。

(四)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县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五)负责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邮电通讯、绿化美化、爱国卫生、水电气供应、安全保卫、物业管理、食堂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县领导生活区的公共服务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县级机关集中住宅区的建设、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县级机关单位的机关社会管理、绿化美化等社会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推进县级机关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和发展。

(六)牵头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会议室的管理协调等工作。

(七)指导乡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5677031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5537781元(增加)139250元;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5677031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5537781元增加139250元。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557031元,其中:人员支出775780元,公用支出4781251元。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1200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51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无因公出国事项;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元,较2017年决算持平,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无新增接待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49000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保有公务用车66辆,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内容无大的变化。公务公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