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委编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7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11人,其中:公务员5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人)。固定资产总额19.198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部门“三定”规定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效果评估。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三)拟订全县各级和各类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批。
(四)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县委机关、县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县级部门之间及县级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审核股级以下规格机构的设置、调整,负责副科级及以上规格机构和按照副科级及以上级别配备负责人的机构设置、调整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六)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七)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并实施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八)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1324394.00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1293990.00元(增加) 2.3%;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1324394.00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30404.00元增加2.3%。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22394.00元,其中:人员支出1052394.00元,公用支出70000.00元。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202000.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其中:。。。。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3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决算持平,无变化;公务接待费预算23000.00元,较2017年决算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决算下降0%,保有公务用车0辆,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