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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投资促进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27 来源:县投促局 点击量:1677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投资促进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总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14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0人,其中:公务员4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21.36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全县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投资促进工作政策、措施;提出加强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投资促进对外宣传工作。

㈡ 统筹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研究拟订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㈢负责建立、维护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发布;负责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评估、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

㈣制定全县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统筹、组织、参与全县及省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县政府举办各类投资合作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接待工作;建立与外来投资者联系渠道;统筹全县重点产业招商。

㈤督查、评估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工作;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跟进机制和服务措施;承担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

㈥负责联系和协调在其他省(市)设立的广元(旺苍)商(协)会;负责外地企业在我县设立非经营性机构的联系和协调;负责友好地区及单位的联络工作。

㈦负责全县投资促进网站建设,加强与国内国外信息交流,掌握招商引资动态,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科学的招商引资决策依据。

㈧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统计和编报工作。

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和协调工作,受理并协调解决外来投资者投诉的有关事宜。

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宣传工作,负责联系旺苍经济开发区、文化旅游产园区和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2159901.00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1987271.00元增加8.68%;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2159901.00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1987271.00元增加8.68%。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39901.00元,其中:人员支出969901.00元,公用支出70000.00元。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1120000.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95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发生;公务接待费预算195000.00元,较2017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内容无大的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保有公务用车0辆,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改革后,无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辆。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表:

2018年部门预算专项明细表

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

合计

一般预算

基金预算

121101

县投资促进局

招商引资宣传资料费

65600

65600


121101

县投资促进局

招商分局经费

1040000

1040000


121101

县投资促进局

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14400

14400





1120000

11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