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宣传部属一级预算单位。总编制27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8名。在职人员总数27人,其中:公务员8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7人)。固定资产总额195.2101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以下内容按三定方案填写)
1.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理论研究、理论学习和理论宣传工作。
2.负责指导社会舆论,对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对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方针、政策的领导,对思想宣传系统的学会、协会实施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的领导。
3.负责组织全县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全县精神产品的生产。
5.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领导旺苍县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6.负责规划、部署、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7.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辑、审查党员教育教材。
8.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政治理论课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宏观指导卫生、计划生育工作。
9.负责规划、部署、协调全县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制定全县对外宣传的工作计划,规划、协调全县重大活动的对外宣传,负责县内重大问题、突发事件的对外新闻报道的归口把关,承担县政府对外新闻发布的组织工作,归口管理、统筹协调互联网上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10.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全县思想宣传系统的领导干部,指导相关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对县委驻乡镇宣传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全县宣传干部和有关宣传文化系统领导骨干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报审。
11.配合做好全县思想系统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
12.按照县委的工作部署,对宣传系统部门之间的工作进行协调。
13.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3478321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3464380元增加0.4%;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3478321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3464380元增加0.4%。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534321元,其中:人员支出2247103元,公用支出287218元。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9440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5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决算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需要出国境完成的工作内容;公务接待费预算155000元,较2017年决算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内容无大的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100%,因公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106(附11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