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县科协总编制7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6名,其他事业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4人。固定资产总额42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方法,宣传科学思想,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开展青少年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这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服务;
三、表彰和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社会风气的形成;
四、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对全县科技咨询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五、根据科普发展规划制定科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深入开展科普示范和科技扶贫工作;对县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进行管理,对乡镇科协、企事业科协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对农技协的管理与指导。
二、预算情况说明
县科协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289806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126612元,增加14.5%;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89806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126612元,增加14.5%。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77806元,其中:人员支出938327元,公用支出139479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2120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4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决算持平,因本单位无出国(境)任务;公务接待费预算14000元,较2017年决算持平,因本单位工作内容及接待任务变化较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 %,保有公务用车0辆,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