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中共旺苍县委党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16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8名)。在职人员总数14人,其中:公务员1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6人)。固定资产总额19.13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党校属于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对县乡(镇)科级党员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中青年后备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统战工作干部等各类干部以及公务员、选调生、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以及统一战线其他方面代表人士、理论宣传骨干和政策研究人员的培训轮训;协同组织人社部门对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二)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统一战线理论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对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科学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服务。(三)受县委、县政府委托,围绕需要学习研讨的重大理论、战略和方针政策举办干部专题研讨班。(四)借鉴省内外公共行政及公务员培训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同省内外学术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五)对县内企业和乡镇党校进行业务指导。(六)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1709070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1760086元减少2.90%;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1709070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1760086元增加(减少)2.90X%。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83470元,其中:人员支出1430646元,公用支出152824元。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1256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3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为2017年、2018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3000元,较2017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为长年性工作,无大的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 %,保有公务用车0辆,主要原因是: 2016年车改后,单位不再有公务用车,也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下降(上升)0 %,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