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部门动态 > 县民政局“四举措”落实《县脱贫攻坚七条举措》
县民政局“四举措”落实《县脱贫攻坚七条举措》
发布时间:2018-02-12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量:441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选定脱产驻村队伍。严格按《县脱贫攻坚七条举措》要求,明确一名副局长为驻村工作队队长,优选11名干部为驻村工作队队员,全覆盖到帮扶村开展工作。

二是强化帮扶组织保障。坚持“四个不变”即:局长负总责不变,分管领导分片包干不变,干部“1+N”结对帮扶不变,帮扶工作任务不变。持续巩固帮扶成果,拓展帮扶成效。

三是强化帮扶后勤保障。千方百计保障好驻村帮扶队伍的生活、补助、交通、住宿等必备条件。尽可能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把心思全部投入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去。

四是强化帮扶考核奖惩。将驻村帮扶工作业绩与个人评先评优、职级晋升、年度考核挂钩,严格奖惩兑现。(县民政局  高浪  何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