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广元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广委发〔2017〕2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就《实施方案》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15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2017年1月26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5号)。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出台,对理顺我市城市管理及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综合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总体目标为2017年至2020年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年度目标和总体目标。第二部为主要任务,分为理顺城市管理及执法体制、强化城市执法机构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城市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完善保障机制建设。第三部分为组织保障,分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建立综合考核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三、《实施方案》要求建立综合考核制度
《实施方案》强调制定城市综合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测评机制,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体系。强化监督考核结果运用。将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作为各级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