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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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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计局“四结合”做实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25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量:6372 [ 字体: ] 打印

近年来,旺苍县根据脱贫攻坚项目多,工作要求严、群众期盼高、信访涉及村级财务问题反映较多的实际,采取“四结合”工作措施,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

业务培训与检查指导相结合,解决财务不规范的问题。由县财政局牵头对乡镇财政所进行会计知识培训;县农业局牵头对乡镇内审组工作人员进行审计业务培训;各乡镇财政所对村(社区)会计集中会计知识学习,分类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乡镇按季度对各村(社区)财务资料进行检查,县财政局半年对重点村(社区)进行一次抽查,严格了财务制度,规范了财务资料。

内部审计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解决监督不全面的问题。乡镇内审组负责每年对本乡(镇)村级财务集中开展一次审计。村廉勤监委全程参与村级财务监管,并按季度审核财务收支情况,将审核的财务内容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群众监督、村廉勤监委监督和审计监督,延伸了监督触角,扩大了监督范围。

审计内容与群众呼声相结合,解决重点不突出的问题。乡镇内审组进行村级财务审计时,结合当前工作重点,联系群众反映集中、关注度高的脱贫攻坚工作和集体资源资产处置等事项,因村而异、综合考虑制定审计方案。县审计局对乡镇实施审计监督时,将个别信访量大,脱贫攻坚项目资金多的村纳入延伸审计范围,突出了审计重点,回应了群众关切。

督促整改与责任追究相结合,解决处置不到位的问题。乡镇内部审计和县审计局延伸审计监督发现的村级财务有关问题,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统一汇总、综合分析、形成报告。对村(社区)需要整改的问题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乡镇纪委调查处理,做到了问题整改到实处,责任追究到人头。(县审计局  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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