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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四加强”抓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22 来源:县安监局 点击量:582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加强源头监管。印发《关于加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的通知》,紧抓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源头管理,禁止向无证经营者批发烟花爆竹,严格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

二是加强专项检查。联合公安、食药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等环节加强监管,严打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举办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班,通过电视、广播、微信、手机报等多种形式宣传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等安全常识,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切实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应急值守;认真组织各零售经营户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安全经营管理;要强化部门加强联动,对重点部位和环节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安全平稳。(县安监局  杨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