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12345”工作模式 强化住房安全保障
县政府办 县城乡建设住房局
住房保障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对标退出的重要指标之一,其主要工作抓手为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旧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着力于解决贫困户基本生存条件问题,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贫困户在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占比较少;危旧房改造意在强化住房安全问题,符合项目要求的4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在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占比较多,项目建设面更广、量更大。旺苍地形奇特且贫困程度深,在南北山区、中部河谷地带符合农村危旧房改造的户数达18089户,要在2020年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时间紧、压力大。为此,我县结合实际,科学研判,探索出“12345”工作模式,全力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不断强化住房安全保障,为脱贫攻坚大局夯基聚力。
一、明确“1个中心”
县委、县政府将农村危旧房改造纳入脱贫攻坚专项扶贫计划,明确将“保障住房安全”作为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的工作中心,既要确保住房所在地的地质环境安全,坚决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搬离住宅基础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有力保证广大农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还要根据房屋实际荷载情况、相关规范规定的房屋沉降要求,维修加固房屋基础、主体、墙面、楼面、门窗等部位,确保住户居住的房屋达到结构、承重、防震等方面的安全标准。同时,在确保房屋结构安全的基础上,还兼顾风貌和谐统一、引用水安全入户、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改造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户对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的满意度。
二、严把“2个标准”
用活用好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有效整合项目资金,统筹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将危房改造项目与危旧房改造合二为一,统一项目补助标准,整合使用项目资金,以危旧房改造和新建为2个基本“落脚点”,统筹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切实提高住房安全保障质效。一是坚持对C级危旧房实施改造。委托第三方中介评估机构,会同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和乡镇、村社干部、村民代表组成鉴定小组进行实地勘察、现场认定,对房屋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的纳入改造范围。在排除险情的基础上实施“六改五建一塑造”(即:改厨、改厕、改圈、改室、改电、改水,建院坝、建阴阳沟、建入户路、建沼汽池、建微田园,实施整体风貌塑造),并结合新村建设和脱贫攻坚“六化”行动进行提升,全面改善广大农户的居住条件。二是坚持对D级危旧房实施新建。经鉴定小组实地勘察、严格评估,认定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的纳入新建范围。新建后要满足结构安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体现旺苍特点、川北民居风貌,保持田园风光和传统的农耕文化特色。
三、抓好“3个统筹”
一是统筹人员力量。成立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挥部,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坐阵指挥,设立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定期召开推进会,逐一解决问题与困难;建住、房管、国土、扶贫等部门“一把手”全员参与,并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建工作组,负责全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具体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各乡镇分别设立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导机构,由分管领导、乡镇干部、村社干部组建工作组,具体实施辖区范围内危旧房改造工作。
二是统筹资金使用。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统筹财政、金融、社会三个层面资金来源,整合涉农项目,打捆使用补助资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旧房改造,发动干部职工、知名企业和社会人士捐款资助。两年来,中央和省累计拨付改造资金6079.48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累计7681.63万元,企业和社会人士捐赠396万元。严格危旧房改造和新建补助标准,C级改造和D级改造在中央、省级补助1.3万元/户和2万元/户的基础上,提高到C级改造2万元/户和D级改造1.5万元/人,并鼓励农户拆旧复垦,补助标准为3万元/户。补助标准全市最高、投入力度全市最大。
三是统筹建筑材料供应。受环保督察和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县内砂石厂、砖厂大多处于停业或整顿状态,导致建筑材料供不应求,严重影响农村危旧房改造进度。为此,县人民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会商解决农村建房材料紧缺问题。议定出政府配套河段、矿山等资源,采用“村申请、乡镇审批、县备案”的操作流程,满足农村危旧房改造所需河砂;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岩砂生产企业、砖厂玩成技改,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满负荷生产,建房用砖得到有效保障;充分利用物价、工商等行政调节手段,严控建筑材料价格和质量,确保了建筑材料的及时供应。
四、坚守“4个关口”
一是坚守改造对象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应纳尽纳的原则,严格按照“一申二评三核四批”(农户自愿申请、村社组织评议、乡镇负责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将符合条件的4类人员全部纳入实施范围,及时录入农户建房信息,逐一清理比对,实行台帐式管理、销号式推进,避免出现重复享受、多头享受、一户多报等现象,确保改造对象精准。
二是坚守建设选址关。将符合乡镇、新村总体规划作为新建房屋选址的前置条件,支持“因地制宜、聚散结合、依山就势”选址,做到‘三靠近、四不选”(即:靠近公铁路沿线、靠近场镇规划区、靠近生产生活密集区;地震活动断裂带不选、地质灾害易发点不选、行洪通道不选、高寒山区不选),突出“农耕文化、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域生态”,做到特色鲜明、空间协调,确保选址科学合理。
三是坚守改造标准关。对照国家、省、市相关改造标准,全流程把控农村危旧房改造标准。各乡镇以鉴定小组作出的综合评估报告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从县城乡建设住房局提供的图纸中选择适合当地情况的改造和新建图纸,并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对于实施改造的C级危房,严格按照国家、省级相关规定进行对标验收,改造之后必须满足主要部件、结构安全,具备卫生厕所,实现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条件和卫生条件。实施新建的D级危房,严控新建房屋面积和工程造价成本,原则按照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米,1人户不低于30平米,5人及以上户建房面积不超过125平米的标准进行建设,确保农户自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房屋造价总成本的30%—50%。
四是坚守改造质量安全关。严格按照《安全住房建设技术导则》和《旺苍县农房建设设计图集》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抓住施工过程关键环节,完善建筑材料监管体系,组织开展农村工匠培训,建立“农户、村、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四级监管模式,政府出资购买第三方服务机构全过程监督,实行实地督察、明查暗访、交叉检查,为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撑起“保护伞”。
五、做实“5个重点”
一是细化任务分解。每年年初,在省、市下达农村危旧房改造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我县统筹考虑年度脱贫攻坚任务,自加压力,适度增加年度农村危旧房改造数量,并及时锁定改造户数;按照各乡镇年初的农村危旧房申报情况,结合各乡镇年度拟脱贫村、拟脱贫户退出的目标任务,将全县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合理分配到各乡镇。各乡镇再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到户,积极构建乡镇为责任主体、工作主体,村社为实施主体的工作格局。
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年初,县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挥部分别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和完成限时军令状,乡镇与各村社签订目标责任书和完成限时军令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形成加快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的强大工作合力。坚持建住牵头、多部门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多方联动、合力推进。县城乡建设住房局负责规划选址、农房建设图集编制、建设过程指导和质量安全监管;县房管局负责资料收集和上报衔接;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整合和拨付。乡镇负责具体工作落实,指导村社实施危旧房改造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矛盾纠纷。
三是优化施工组织。由乡镇负责统筹,村委班子和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一事一议”,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和村民意愿,合理确定全村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方式,农户可自行聘请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进行承建,也可由乡镇、村社共同确定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实施建设。由村委会与施工单位(人员)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并督促施工单位(人员)按照时间要求,正排工序,倒排工期,确保建设进度不滞后于时间进度。同时,由城乡建设住房局统筹安排,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的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工匠建筑技艺和质量安全意识;截至目前,已举办工匠培训班5期,培训3000余名农村匠。
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县目督办负责进度督查通报。各乡镇按时上报完成情况,县政府每月排名通报,对排名后三位的实施黄牌警告,对连续两次黄牌警告的乡镇负责人进行约谈,完成情况直接纳入部门、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县纪委专门成立了农村危旧房改造督察组,全程监管资金使用,对弄虚作假、贪污挪用的严肃从重处理,为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筑起了“防火墙”。
五是严格竣工验收。严格对照新建房屋人均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房屋改造符合“六改五建一塑造”的标准,按照“农户申请、村社初验、乡镇核实、县上统一验收”的程序,于每年10月中旬开始,由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财政、建住、国土、审计、房管等部门,会同乡镇、村社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组建验收小组,对所有实施危旧房改造和新建的农户,逐户查看、查阅资料、综合评定后作出验收结论;验收合格后在房屋显著位置悬挂“农村危旧房改造户”标识牌,并由农户申请、村社审查、乡镇审核,完善农村危旧房报账资料报县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履行相关报账手续。